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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票中的常識性、文字性錯郵

作者:典藏網(wǎng) 發(fā)布于 2016-08-05 09:12:12 瀏覽 169 次

 

     郵票中常識性錯誤
     
    1958年發(fā)行的紀54,名稱應為"國際學聯(lián)第五次代表大會",設計時寫成"第五屆世界學生代表大會"。發(fā)現(xiàn)后即已收回,但已有少量郵票售出。
     
    1961年發(fā)行的紀88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成立四十周年》中的第二枚"南昌八一大樓",錯把四層高起義大樓畫成了三層,后來在普11、普12中才予以糾正。
     
    1961年發(fā)行的特45《中國人民革命軍博物館》郵票,第一枚右下角的特種郵票順序號"228"錯為"229"。
     
    1981年發(fā)行的J65《全國安全月》郵票第三枚《交通安全》圖案上的交通紅綠燈,紅燈在上,綠燈在下。而中國規(guī)定的交通紅綠燈位置應是:綠燈在上,紅燈在下。
     
    T68《紫貂》小本票,紫貂的前腳與后腳之間有五、六個腳印,這是不符合實際的。若說紫貂是沿著以前的腳印走的,但前方卻沒有腳印,這不是不說是一個小小的失誤。

    郵票中文字錯誤
     
    1978年發(fā)行的T24《氣象》郵票,其中第三枚"天氣預報"郵票圖上,"預"字印成"予"字。
     
    1983年發(fā)行的T83《天鵝》第三枚《漫游》圖上,將小天鵝的拉丁文字寫成CUGNUS COLNMBIAUS,錯了一個字母,應為CUGNUS COLUMBIAU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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